联系方式
当前位置: 首页 - 通知公告 - 正文
2025-10-18 16:04:34浏览次
各位老师、各位同学好:
为便利就业季学生使用学院公章,经研究决定,本学期自10月21日起,单周周二下午在浦口校区使用学院公章。公章使用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公章管理规定,由院党政办公室相关同志负责。具体安排如下:
用章时间:2025秋季学期单周周二13:30—17:00
(具体日期:10月21日、11月4日、11月18日、12月2日、12月16日)
用章地点:浦口校区文科楼108室
用章类型:法学院党委章、院章
请学院老师和同学知悉并相互转告,合理安排用章时间。
特此通知。
法学院
2025年10月18日
上一篇:中德法学研究所“中德法学论坛”第173期海报
下一篇:南京大学法学院“数字法治周”系列学术活动预告
Copyright © 2023 南京大学法学院 | 南信备241号 twavyp.net